公共政策與計畫推動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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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政策與計畫推動要素
因我國防災調適政策現僅止於國家政策方向之研擬,計畫與概念要有效推動,在實務面上仍需要創造出利於政策落實的環境,才能讓國家策略推動初期有夠強的力道支援,後期也有足夠的支持度能自我運作。這樣的環境需具備三項要素:授權環境、執行能力及公眾價值,才能有效達成公共政策之目標(Moore, 1994)。如圖1所示,在「授權環境」方面,需透過法規明確規範工作目標及推動項目,並佐以資源上的分配協助,若有明顯政治上的支持,儘管其不確定性較高,仍能產生初期的強健推動力,且倘若持續為政治所偏好,政策延續性也會較高。
從實務面上看,「執行能力」主要針對負責機關與部會本身,除法規需明訂其權責,給予執行的法定權力外,最重要的在於確保人才、知識與資金這三項資源充裕,方能快速、有效且確實地達成目標。而「公眾價值」則是在政策推行最外環的環境因子,同樣也是政策影響鏈的接收端,取決於民眾是否信任政府決策過程與落實的公正性,並與政策執行是否符合民眾期待有直接關係。倘若不論公民端的因素影響,就單單從Moore理論中的「授權環境」及「執行能力」所需條件,重新套用至我國目前推動DRR與CCA體系之現況,則可看出我國政策尚有可改善之處。
圖 1、公共政策與計畫推動要素(資料來源:依Moore概念重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