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的氣候變遷災害調適計畫有哪些重點?
在「國家氣候變遷調適政策綱領」與「國家氣候變遷調適行動計畫」的架構之下,我國政府訂定五年期的災害領域行動方案(102-106年),總計有18個部會署參與,包含48項行動計畫,其中明訂災害調適領域之總目標為「經由災害風險評估與綜合調適政策推動,降低氣候變遷所導致之災害風險,強化整體防救災調適能力」,並包含6項調適策略、18項措施(表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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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適策略 |
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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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推動氣候變遷災害風險評估及高災害風險區與潛在危險地區的劃設 |
1.1 推動氣候變遷之災害衝擊跨領域整合應用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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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氣候變遷之複合型災害脆弱度與極端災害規模之推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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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調查與劃設國土潛在危險地區,評估氣候變遷衝擊之高災害風險區與脆弱地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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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加速國土監測資源與災害預警資訊系統之整合,以強化氣候變遷衝擊之因應能力 |
2.1 加強辦理國土監測與強化現有監測資源整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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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加速推動災害預警科技整合,強化災害模擬與預警,以作為減災、防災、預警、土地管理之決策依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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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檢視、評估現有重大公共工程設施之脆弱度與防護能力,並強化災害防護計畫 |
3.1 檢視並評估現有重大公共工程與關鍵基礎設施之災害脆弱度與防護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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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強化高災害脆弱度之公共工程之監測與災害防護計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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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重大建設與開發計畫應重視氣候變遷衝擊 |
4.1 重大建設與開發計畫應落實防災脆弱度評估,並強化災害防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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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重大建設與開發計畫需與國土計畫相連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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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推動綜合流域治理,降低氣候風險 |
5.1 研究流域綜合治理災害脆弱度評估方法與流程、流域防護能力與設計標準的檢討與評估以及高致災風險區位及其調適能力的評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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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以流域為單元,整合水、土、林等資源之保育使用及復育,並優先推動流域綜合治理示範區計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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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掌握山崩、土石流、流域土砂、海岸侵蝕間之互動關係,推動流域土砂管理與回收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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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推動流域治理事務協調與制度建立,短期建立協調機制,整合流域整體治理工作,長期透過組織再造,建立單一專責單位負責流域整體治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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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強化極端天氣事件之衝擊因應能力,推動衝擊與危險地區資訊公開、宣導、預警、防災避災教育與演習 |
6.1 擬訂極端災害衝擊與災害風險分散之因應對策,規劃與確定防救災政策與體系,並強化地方與社區因應極端天氣事件之災害調適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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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加強氣候變遷防災教育、災害資訊流通、民眾參與及風險溝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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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研究透過保險機制強化災害預防及救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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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檢討訂定土石流、堰塞湖之警戒值、範圍及發布警戒時間,並擴大、強化土石流防災專業與水情通報系統以降低災害風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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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強化災防軟體與硬體之專業人力與資源,建立災害撤離標準化流程,研究建立分級撤離機制;增進各級災害應變中心機制之專業能力,達到自主性防救災以及撤離強制效益提升之目標 |
在氣候變遷災害調適行動推動方面,目前有哪些成果?
此五年的行動計畫為我國氣候變遷災害調適奠定了基礎,這些初步進展與成果包括四大面向:
(一) 災害風險調查評估─更了解現況脆弱度與致災風險
(二) 災害風險圖資研發─更了解災害風險空間資訊
(三) 基礎設施能力建置─更提升災害調適軟硬體能力
(四) 防災調適措施執行─逐步施行各項防災調適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