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災與調適的異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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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災、調適異同

        防減災(DRR)與調適(CCA)單就定義上,就可看出明顯不同之處。DRR是以災害為本所發展的系統,議題可涵蓋天然災害,如強降雨、高溫等氣候為主要影響因子的「氣候災害」,以及如火山爆發與地震等地球物理性或人為災害的「非氣候災害」(UNDRR, 2021)。DRR相關的分析與措施,皆以系統性管理災害為目標,透過控制單一或一系列災害事件對社會的連動影響(如強降雨導致淹水等)。DRR在制度上,多數循著歷史災害經驗,得以推展出「減災、整備、應變、復原」四大階段的管理口訣,並長期在這樣的原則性框架下發展工作項目(Tingsanchali, 2012)。DRR常見的手段包含災前預警系統建立與優化、多元化資訊傳遞媒介、社區互助機制與避難所設置等,以從軟性條件到硬體設備上管控現階段社會的脆弱度下,災害事件對各域經濟與人民生命安全產生的負面影響。

        在CCA中,則以氣候變遷為前提,著墨於分析「因氣候而引發的」各層面影響,地震、海嘯等「非氣候災害」就鮮少在此系統討論範圍內。從討論範疇來看,其本質為「調整現有人類系統,以因應實際或預期的氣候改變造成之影響,減少負面衝擊、發掘機會」(IPCC, 2012)。這也表示,CCA不單單討論災害相關議題,在DRR中較少被關注的貿易、能源、生態等更為廣泛的議題都會涉及。此外,多重危害因子相互影響後的整體性衝擊,也會是CCA亟欲探討的方向(Proact,2008)。因CCA核心概念在於「改變」,相較於DRR僅從負面影響上著手,CCA除進行現況系統分析以進行後續調整外,也強調應利用氣候變遷下的正面效益,推動人類行為與思維的轉變與新的產業與商機的開發。兩大系統著重之差異性,可參考下圖1:

圖1、DRR與CCA各自發展特點

        在實際運作中,DRR與CCA的工作常被混淆,最主要即在有明顯重疊性高的即在於「氣候災害」與「降低負面氣候衝擊」兩項(如圖2)。儘管DRR與CCA在概念上有許多明顯分野,工作細節上也有施行規模、議題範疇與資料運用等明顯不同之處,但因氣候相關災害仍占臺灣天然災害的大宗,若從實際操作層面而言,兩項體系在運作上,無論議題標的、因應對象,乃至實際執行單位與操作手段都會出現頻繁的重疊,進而導致實際執行者的混淆。但若抓準以下幾項原則,或能更好掌握調適的精神:

  1. 以考量未來情境為基礎的長期規劃
  2. 以氣候指標或模式進行風險評估與分析
  3. 依循風險評估結果,規劃做出與過去不同或預計未來可能需要之「調整」

圖2、DRR與CCA發展特點之異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