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氣候變遷調適進展

臺灣有哪些氣候變遷調適作為?

        氣候變遷將可能影響臺灣的自然環境與社會經濟系統,為了避免難以回復的衝擊以及鉅大的損失,臺灣經濟建設委員會(現稱國家發展委員會)邀集國內相關產官學社各界代表,考量我國國情,於在2012年研擬「國家氣候變遷調適政策綱領」、「國家氣候變遷調適行動計畫(102-106年)」,以及八大調適領域行動計畫,包括:「災害」、「維生基礎設施」、「水資源」、「土地使用」、「海岸」、「能源供給及產業」、「農業及生物多樣性」,以及「健康」等八項調適領域。每一調適領域皆有主導協調的機關,負責彙整該領域中,各部會提報之行動計畫之進展,其中,災害領域由國科會負責,並由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擔任幕僚單位。[4.1.6]

        自2015年開始,我國頒布「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此為我國在氣候變遷議題之法源基礎,主管機關環保署並於2017年訂定「國家因應氣候變遷行動綱領」,明確擘劃我國推動溫室氣體減緩及氣候變遷調適政策總方針。其中,在政策內涵中氣候變遷調適的部分,首先就強調「加強災害風險評估與治理」,未來將啟動跨部門的因應行動,健全氣候變遷調適能力。[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