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謂淹水災害呢?
淹水災害(另稱洪水災害,簡稱水災)係指因自然降水過量、排水不及、水流溢淹或其他意外因素,造成原本乾燥的陸地被大量水體淹沒的現象,進而危害人類生命財產和生存條件的事件。這些現象包括:[3.2.1]
上述兩現象,可依臺灣都市地區之排水系統,將水災分類為「外水淹水(河川行水區之水)」以及「內水淹水(堤防保護區內排水溝之水)」兩種類型。此外,另外一類型水災則是海岸暴潮溢淹,通常因河口海岸地勢低漥,以及風暴潮(Storm Surge)所造成的海水位暴漲,海水湧進內陸造成淹水。表1分別說明此三類型水災之定義。[3.2.2]
表1、三類型淹水災害之定義
類型 |
定義說明 |
內水淹水 |
豪雨/暴雨發生時,因地勢平坦、排水系統不良,或降雨量超出排水系統設計標準,造成局部之積淹水,待降雨結束後淹水便逐漸消退,其淹水區域與降雨區域之重合度較高。 |
外水淹水 |
河川上游集水區發生豪雨/暴雨時,當洪峰流量超出堤防設計標準,河川水位暴漲而溢堤或潰堤,以致洪水進入堤防保護區內。此類淹水經常發生於河川下游地勢較平坦之地區。此類型之淹水區域與最大降雨區域未必相同。 |
海岸暴潮溢淹 |
颱風的強烈天氣系統作用(強風與氣壓驟變)引發的風暴潮,將造成海面異常升降現象,又因河水沿海地區地勢低窪,當受影響的海區潮位遠超過禦潮設施之設計標準,就會使海水位暴漲,海水湧進內陸,造成巨大破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