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災風險驅動因子

為何會發生淹水災害呢?

       水災發生的主要原因是「自然降水超過系統承載力」,其中自然降水即是降雨量(尤其是強降雨);但除了總降雨量及各延時最大降雨量之外,淹水災害之大小(面積與深度)更與原本水文系統的涵容能力、受影響區域之範圍、當地區域特性以及防災/防洪設施等因素有密切關聯。而這些設施防護標準則因地區特性而有所差異,此即為上述所謂的系統承載力。因此,若系統承載力能承受降雨量,就不會發生淹水災害。

       傳統的災害防救會將災害的致災原因區分為自然因素與人為因素,藉此釐清災害發生的責任歸屬,淹水災害的致災原因如表1所示 [3.2.8] 。但是若要深入探究驅動災害的因子,可以由危害度、暴露度、脆弱度等三項風險驅動因子分析。

1、我國淹水災害之致災原因

自然因素

人為因素

  • 降雨量或洪水超過防洪設計標準
  • 流域地形造成之水流瓶頸
  • 河川上、中游河床土石堆積(或淤積),減少通洪斷面積
  • 地勢低漥排水不易
  • 受河口漲潮影響
  • 防洪排水設施不足
  • 缺乏整體治理方案或尚未執行
  • 土地開發快速與建物過多(不透水鋪面造成雨水入滲量降低,導致逕流量增加)
  • 橋樑過多,對洪水位具有抬升作用
  • 河道淤塞或佔用河道
  • 路堤效應
  • 灌溉排水工程設置沒有整體防洪考量
  • 未確實執行重要公共工程防洪安檢措施
  • 應變體制不明確,缺乏緊急應變措施及防範意識

 

危害度—影響水災的氣候驅動因子

       影響水災的最主要氣候驅動因子為降雨量(尤其是極端降雨),在1992年至2013年期間臺灣各延時極端降雨事件中:

  • 3小時累積雨量中最大的是發生在基隆市(2002年娜克莉颱風,累積雨量476 mm);
  • 6小時累積雨量中最大的是發生在宜蘭縣(2010年梅姬颱風與東北季風共伴,累積雨量645 mm);
  • 12小時累積雨量中最大的是發生在嘉義縣(1996年賀伯颱風,累積雨量1157.5 mm);
  • 24小時累積雨量中最大的是發生在嘉義縣(1996年賀伯颱風,累積雨量1748.5 mm);

       此數據顯示我國在1992年至2013年期間,各延時極端降雨的極值,各延時極端降雨數值也是目前常用的淹水災害危害度因子。[3.2.9]

       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根據中央氣象署自動與人工測站資料的點位紀錄,分析臺灣地區於1987年至2012年期間,每年發生短延時與長延時極端降雨事件的平均次數(3小時累積雨量超過130mm24小時累積雨量超過350mm),藉此了解我國較常發生短延時與長延時極端降雨的空間分布,由成果可知,臺灣的短延時極端降雨最容易發生在宜蘭地區、屏東山區,以及嘉義山區;而長延時極端降雨最容易發生在宜蘭地區、中南部山區(嘉義、高雄、屏東)。[3.2.8]

       分析1987年至2012年期間,每年降雨超過一級淹水警戒的平均次數(24小時累積雨量超過其鄉鎮淹水警戒值),若發布淹水警戒之鄉(鎮、市、區)持續降雨,其轄內易淹水村里及道路就可能開始積淹水,藉此了解我國降雨可能造成淹水的機率。由成果可知,較常發布淹水警戒之區域,除了降雨區域之外(中南部山區及宜蘭地區),更擴及西南沿海地區,這也印證前述的我國特有的淹水特性:上游山區降雨量高,中上游河水暴漲,下游都會區排水不及的流域型水災。[3.2.8]

暴露度—人與自然危害的交會

        因臺灣屬於高山島嶼地形,超過75%的土地面積屬於山坡地及高山林地,因此,多數人口及聚落集中於約25%的土地面積的平地,這些平地多為河川流域下游之沖積平原,也是地勢較低、相對高淹水災害風險的地區。根據內政部統計至2017年底,我國的總人口約為23.57百萬人[3.2.10],人口密度約為每平方公里651人。以人口總數而言,人口集中於六都;以人口密度而言,人口集中於主要的都市區域,除了六都之外,還有嘉義市、新竹市、基隆市等。

       隨著都市化的過程,暴露在災害風險的人口及資產也隨之增加(總量及密度),暴露總量或密度愈高的地區,因為危害而造成的總損失可能愈大,故暴露度也是主要風險驅動因子。目前常用的淹水災害暴露量因子包含都市人口(總數與密度)、工商資產與公共設施(土地利用型態)、農田農地與作物價值等等。

脆弱度—影響水災的環境、社會經濟驅動因子

       潛在暴露/受影響地區之地區特性與易受災程度是淹水災害的另一項主要風險因子,這些因子包括該地區的自然環境脆弱度與社會經濟脆弱度。

(一)自然環境脆弱度:

       其中一項重要因素是地勢低窪地區,尤其是臺灣沿海的地層下陷區域,是我國經常發生水災的地區。根據經濟部水利署2017年調查資料顯示,彰化、雲林、嘉義及屏東地區有較明顯的下陷情況,尤其是雲林地區持續下陷面積約366.2平方公里,歷年最大之累積下陷量2.57公尺,2017年最大累積下陷速率為6.7公分[3.2.11]

(二)社會經濟脆弱度:

        教育水平、防減災特殊需求人口(高齡、幼少等因其體力或智識的關係,需要他人協助與照顧的人口)、個人或家戶平均收入、人類發展指標等等。這些因子雖然不會直接造成淹水災害,但是卻會影響淹水災害衝擊的嚴重程度(例如:特殊需求人口受災可能對其生命健康影響較大,教育程度低的人口缺乏防減災知識與行動進而受災,收入較低的家戶受災後較難自災害中回復)。

       在社會脆弱度方面,以高齡人口(65歲以上)為例,臺灣於1993年高齡者比率便已超過7%,進入高齡化社會,而根據內政部統計,目前我國高齡人口比率在20183月已到達14.05%,正式邁入高齡社會[3.2.12]。此外,我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布之總生育率,近幾年僅2012年有升高至1.2人以上,後五年呈現下降趨勢,並於2017年總生育率已降至1.13人。由上述可知,在人口年齡結構變動方面,我國未來仍維持高齡少子化趨勢。[3.2.13]

        在經濟脆弱度方面,從衛生福利部統計處之中低收入戶戶數統計中,2011年總中低收入戶戶數約35,420戶;最新一期統計為2018年第二季,統計戶數約為109,057戶。由約近八年之統計資料可看出,仍呈現增加的趨勢,既顯示經濟脆弱度有增加的趨勢。[3.2.14]